您现在的位置:首 页 > 发件须知 > 禁运物品

1.华晨不接受易燃、易爆、易腐、鲜活、压缩气体、有毒等危险品或液态类易泄漏、腐蚀的物品;淫秽物品及盗版知识产权物品(仿冒名牌产品等)、古董、不明粉末状物品、化工产品、中国海关明文规定禁止进出口的物品及进口国海关禁止进口的物品。

2.易碎、怕湿、不可倒置、易漏及其它需要特殊包装或特殊装卸处理的快件,由快件代理或发件公司提供可靠的包装,并以明显标记标明注意事项,避免快件在运输过程中破损。

3.根据中国海关对快件类货物的监管规定,快件类货物根据其价值分为四类,A类:指没有任何商业价值文件资料;B类:指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;C类:指价值在5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样品类货物;D类:指价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货物。B、C类快件需发件公司提供正本发票,D类的快件,快件代理应要求发件公司提供出口核销单及合同、装箱单等文件以一般贸易货物形式报关。如货物属于国家规定出口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商品,快件代理还应提供出口许可证和商检证明(轻工产品)。

4.配/内电货物必须断电,才能寄运5.私人物品:提供收件人护照或身份证

6.钱币、纯金、纯银、国宝、古董、文物禁止出口。食品(包括与身体密切接触的物品)、药品:去美国需要提供FDA号码,其它国家禁止出口

7.打火机禁止出口8.华晨不接受没有服务的国家或地区(华晨出口快件分区表未列明的国家和地区)的快件。对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海关或代理临时公布的限制进口的物品,华晨也会相应拒绝接受寄运。

9.有关海关的最新规定和华晨对快件操作的最新要求、运作时间的改变等,可阅读华晨主页相关栏目